今年11月10日是《档案共同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签署5周年纪念日。2011年11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三十六届大会上,国际档案理事会(ICA)发起的《宣言》被正式采纳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档案在民主权利中的重要作用,向其所有的成员国呼吁,按照《宣言》里确立的原则和指针行事。
《宣言》已被翻译成34种文字,全文对现代社会中档案工作与各方面存在的密切联系做出了精炼且强有力的陈述。文中指出,通过对档案的有效利用,可以捍卫人权、构建集体记忆、为问责和透明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宣言》倡导,保护并利用世界范围内文献遗产;《宣言》的确立,对提高普通公众和决策者的档案意识及对档案工作的认知来说是关键一步;《宣言》的签署,也是一次行动的号召,鼓励政府部门、决策者、公众更多地参与到档案事务之中。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2月15日 总第3003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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