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版权及相关权委员会(SCCR)召开了第三十三次会议,围绕知识产权在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工作中的特例与局限性进行探讨。作为WIPO的下属委员会,SCCR每半年在日内瓦召开一次以“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协调性发展相关性议题”为研讨内容的例会。
从2010年起,国际档案理事会及其合作伙伴开始参与该主题的讨论。他们一直倡导起草一部国际法律文书,列出知识产权在档案馆工作中的一般性例外情况和限制要素,从而认定世界各地图书馆和档案馆的工作惯例做法是非侵权行为,并希望将该理念作为国际法律文书在世界范围内推广,通过系列法规的颁布,使档案馆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并促进知识交流。
第三十三次SCCR会议讨论的焦点为:档案馆应如何应对在处理“废除技术保护措施”禁令中出现的挑战。该项禁令不仅影响了对档案的合法利用,其模糊的法律条文内容也影响档案工作人员以保护文化遗产为目的的基础性工作的开展。通过提供实践案例的方式,国际档案理事会及其他档案组织机构介入有关该项禁令的探讨,并向WIPO说明允许合理“越界”行为的必需性。国际档案理事会在图书馆界的合作伙伴EIFL(图书馆电子信息联盟)在其最近发布的小册子中提到了国际档案理事会早期在这方面的实践做法。
2017年5月即将召开的第三十四次SCCR会议至关重要。SCCR将推选出新一任主席,会议讨论内容的方向仍然同先前一样保持一定的开放性。目前,国际档案理事会参与该会议的成效已经初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对档案馆和图书馆的使命有了更为广泛的了解和支持,档案馆和图书馆也更加深入地理解自身使命和用户需求。与此同时,国际档案理事会期待与其合作伙伴以及成员国共同实现这一目标。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2月16日 总第3028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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