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通知,经国家教委批准(国家教委教计[1995]17号),将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河北经贸大学。撤销原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建制。(冀政函[1995]54号)
1995年8月11日,省教委批复(冀教人[1995]31号),同意学校设置26个党政办事机构。其中,党群机构10个: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保卫工作部(保卫处、武装部)、老干部处。行政机构18个: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外事办公室、监察处(纪检委)、审计处、教务处、成人教育处、设备管理处、科研处、干部培训处、学生处、总务处、基建处、膳食处、校办产业处、生产处。
1995年10月6日,省教委批复(冀教办[1995]24号),同意学校成立教学科研机构11个:基础课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马列教学部、中专部、附属中学、经济研究所、期刊编辑部、图书馆、电化教育中心、计算机中心。
1995年10月30日,学校设立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冀经贸校党字[1995]12号)
1995年10月30日,学校设立南校区管理办公室。(冀经贸校党字[1995]13号)
1995年11月24日,校党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校机关党总支。
1996年4月15日,省教委批复(冀教计[1996]12号),同意学校设置成人教育学院,并将原河北财经学院“现代市场经济分院”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市场经济学院” 。
1996年4月24日,省教委《关于对河北经贸大学系科调整请示的批复》(冀高教[1996]17号),同意学校系科调整方案,设16个教学系、辖34个专业:1、统计系,辖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专业;2、劳动经济系,辖劳动经济专业;3、会计系,辖会计学、会计计算及应用、审计学专业;4、经济法系,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专业;5、公关文秘系,辖经济文秘、涉外文秘、公共关系专业;6、经贸英语系,辖经贸英语专业;7、计算机系,辖计算机及应用专业;8、食品工程系,辖食品工程专业;9、财税系,辖财政学、税务、理财学专业;10、金融系,辖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保险专业;11、经贸系,辖贸易经济、市场营销专业;12、国际贸易系,辖国际贸易专业;13、企业管理系,辖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专业;14、工商管理系,辖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企业管理、商务美术设计专业;15、经济信息系,辖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商务信息系统专业;16、餐旅系,辖饭店管理、烹饪、旅游管理专业。
1996年10月4日,河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复(冀教计[1996]55号),同意保留原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商贸分校,并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国际商贸学院,该学院为二级学院。
1996年10月11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经贸大学党校,同时成立党校校务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党委组织部。
1997年2月21日 省教委批复(冀教计[1997]7号),同意我校设置河北经贸大学国大酒店管理学院。
1997年9月24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省委高校工委同意:成人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成立党总支部委员会;体育教学部成立党总支部委员会。
1997年10月2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报省委高校工委同意:外语教学部成立党总支部委员会。
1998年8月26日,省教委批复(冀教计[1998]42号),同意我校与河北财经学校合作建立会计学院。
1998年9月15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经贸大学合作建立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冀经贸校字[1998]61号)
1998年10月20日,经与河北省财政厅党组协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报经省委高校工委批准,决定成立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会。(冀经贸校党字[1998]21号)
1999年4月1日,膳食处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饮食服务中心”,变行政管理体制为企业化管理体制。(冀经贸校字[1999]16号)
1999年6月10日,省教委批复学校院系调整方案,同意学校调整后设置11个系、7个学院:经济系:辖经济学1个本科专业;2、贸易经济系:辖贸易经济、市场营销2个本科专业;3、国际贸易系,辖国际经济与贸易1个本科专业;4、财政系:辖财政学、财务管理2个本科专业;5、金融系,辖金融学1个本科专业;6、工商管理系,辖工商管理1个本科专业;7、劳动人事系,辖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2个本科专业;8、统计系,辖统计学1个本科专业;9、食品工程系:辖食品科学与工程1个本科专业;10、外语系:辖英语1个本科专业;11、公关文秘系:辖经济文秘、涉外文秘、公共关系3个专科专业;12、市场经济学院,辖经贸英语、涉外会计、商法3个专科专业;13、会计学院:辖会计学专业;14、法学院:辖法学1个本科专业;15、信息技术学院:辖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个本科专业;16、商学院:辖商业企业管理、商务美术设计、计算机商务信息系统、旅游管理4个专科专业;17、国际商贸学院:辖国际商贸、国际金融2个专科专业;18、职业技术学院:辖烹饪、饭店管理2个专科专业。(冀教高[1999]32号)
2000年3月14日,省教委批复(冀教职[2000]6号),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以实质性合并方式,将河北财经学校并入河北经贸大学,摘掉中等专业学校牌子,2001年不再举办中等层次的学历教育。
2000年4月3日,省教委批复(冀教人[2000]24号),经研究同意河北经贸大学党政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设置18个党政管理机构,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宣传部、纪检委(与监察处、审计处合署办公)、工会、团委、老干部处、校长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保卫处(与保卫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校园规划处。
2000年9月13日,省教委批复(冀教高[2000]25号),同意学校公关文秘系更名为新闻传播系,下辖新闻传播学1个本科专业,经济文秘、公共关系3个专科专业;食品工程系更名为生物与食品工程系,下辖生物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本科专业。
2000年9月20日,河北省教育委员会冀教人[2000]24号文件《关于河北经贸大学党政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批准我校设置18个党政管理机构,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宣传部、纪检委(与监察处、审计处合署办公)、工会、团委、老干部处、校长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生处(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处、保卫处(与保卫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校园规划处。(校办字[2000]8号)
2000年12月25日,经新闻出版署批准,同意由我校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的《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创刊,刊号为CN13-1306/C,季刊,大16开本。【(2000)冀新出报刊字第83号】
2000年11月28日,省教育厅批复(冀教高[2000]38号),同意我校设立艺术设计系,辖艺术设计1个本科专业。
2001年3月9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高校工委同意,在东校区建立商学院党委,撤销商学院党总支、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中专部党总支和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党支部。(校党文[2001]6号)
2001年3月1日,省教育厅批复(冀教发[2001]64号),同意我校将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1年7月9日,省教委批复(冀教发[2001]181号),同意建立河北经贸大学财通学院(民办公助二级学院)。
2001年10月30日,省高校工委批复(冀干字[2001]51号),同意河北经贸大学设立机关党委、总后勤公司党委和财通学院党总支。
2001年12月12日,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争博办公室。(冀经贸校字[2001]29号)
2001年12月12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党校领导成员进行调整,并成立党校办公室。党校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宣传部。(校党文[2001]36号)
2001年12月12日,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经贸大学610办公室。610办公室挂靠到校党委组织部。(校党文[2001]37号)
2001年12月12日,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经贸大学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中心挂靠到校长办公室。(冀经贸校字[2001]28号)
2002年2月25日,经河北省财政厅与河北经贸大学协商,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1、将原河北财经学校教职员工人事隶属关系及档案全部划转到河北经贸大学;2、河北财经学校及合作办学期间形成的全部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全部无偿划转给河北经贸大学;3、会计学院仍实行董事会领导,日常管理按河北经贸大学相关规定执行;4、改制后取消河北财经学校名称;5、改制基准日为2001年12月31日。
2002年6月12日,省教委批复(冀教发[2002]112号),同意我校在新闻传播系基础上组建人文学院,同时撤销新闻传播系,原新闻传播系所设专业一并划归新闻学院。
2002年9月3日,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通知》(冀政[2002]29号),河北电子工业学校归并入河北经贸大学。(冀经贸校字[2002]14号)
2002年11月25日,省教育厅批复(冀教发[2002]199号),同意我校成立公共管理学院,下设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成立工商管理学院,下设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成立商贸学院,下设贸易经济、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专业;原劳动人事系、工商管理系、贸易经济系予以撤销。
2003年1月2日,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职技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撤销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委员会。(校党文[2003]1号)。
2003年3月12日,教育厅批复(冀教高[2003]4号),我校成立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机构,处级建制。
2003年3月12日,河北省教育厅批复意河北经贸大学财通学院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冀教发[2003]57号)
2003年3月31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省属高校增设统战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人[2003]号)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单独设立党委统战部。组织部不再承担统战部工作职能。(校党文[2003]11号)
2003年5月5日,为加强双语教学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双语教学研究中心,挂靠在教务处。
2003年9月8日,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将印刷厂划归商贸公司管理。
2003年10月9日,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马列教学部与品德教学部合并。(校党文[2003]33号)
2004年3月12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消印刷厂党支部,印刷厂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商贸公司党支部。(校党文[2004]17号)
2004年3月26日,省委教育工委批复(冀教工委干[2004]15号),同意我校建立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04年4月26日,根据《河北教育厅关于对河北经贸大学调整教学机构的批复》,我校在外语系的基础上组建外国语学院;在生物工程系的基础上组建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在金融系的基础上组建金融学院;在艺术设计系的基础上组建艺术学院;在经济系的基础上组建经济学院;在财政系的基础上组建财政税务学院;在国际贸易系和国际商务学院的基础上组建国际商务学院;在电教中心和网络中心基础上组建现代教育中心。商贸学院更名为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旅游学院。
2004年5月10日,省教育厅批复(冀教人[2004]25号),批准我校成立研究生学院,撤消研究生处。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研究生学院党总支。(校党文[2004]26号)
2005年5月20日,学校根据“本科教学工作整改计划”,进行新一轮专业院系调整。将物流管理专业由商学院调至工商管理学院;图书馆学、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由人文学院、经济学院调整至公共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由工商管理学院调至旅游学院;财务管理专业由财政税务学院调至会计学院。原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经济学院合并为新的商学院。
2005年8月31日,学校成立法制工作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校人字[2005]14号)
2006年9月18日,经省教育厅批复:学校党校挂靠到组织部,成立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处级建制。(冀教人[2006]75号)
2007年5月14日,学校决定将国际交流中心独立设置,名称保持不变,属教辅单位,正处级建制。(校人字[2007]14号)
2008年8月,省编办批复,同意河北经贸大学附属中学独立设置。
2010年3月10日,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省教育厅同意,决定部分机构做如下调整(校人字[2010]4号):
一、撤销校长办公室和校党委办公室,成立河北经贸大学办公室。
二、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从学生处分离,成立就业工作处(处级建制,行政管理机构)。
三、成立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处级建制,教学机构)。
四、成立综合档案室(处级建制,教辅机构)。
五、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六、老干部处更名为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七、610办公室更名为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到河北经贸大学办公室。
八、成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国际交流中心合署办公。
九、撤销机关党委,其职能并入组织部。
十、撤销双语教学研究中心,其职能并入教务处。
2010年6月4日,学校撤销东校区后勤服务公司,原公司职能及人员一并划归东校区管理办公室。(校人字[2010]8号)
2011年11月14日,学校召开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经济与管理》杂志社的问题。对期刊定位以及组织关系、人事编制、人员身份、效益目标、竞聘条件进行了议定。
2012年5月8日,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国际教育学院的批复》(冀教人[2012]19号),学校成立国际教育学院(正处级教学机构)。(校人字[2012]7号)。
2012年5月21日,鉴于学校新组建了独立于期刊编辑部的《经济与管理》杂志社,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期刊编辑部更名为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编辑部。(校人字[2012]10号)
2013年7月4日,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研究,并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批复(冀教人[2013]38号),决定将“马列教学部”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人字[2013]13号)
2013年10月28日,校党委常委会议议定:校医院从后勤服务公司独立出来,归主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医院院长享受副处级待遇;设立中国发票博物馆,挂靠在财政税务学院,由学校对馆长实行聘任管理,馆长待遇比照教学督导组组长待遇执行。(河北经贸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13〕第24号)
2014年4月21日,校党委常委会议议定:成立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简称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与研究生学院合署办公,研究生学院院长兼任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兼任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河北经贸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第7号)
2014年9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议议定:以学校现有保卫处为基础,成立“安全工作处”,同时将党委机构“保卫工作部”更名为“安全工作部”。(河北经贸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15号)
2015年10月12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决定设立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正处级教辅单位。(校办字[2015]28号)
2016年4月12日,学校根据上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改革后勤管理体制,将后勤管理办公室与后勤服务公司、商贸开发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等后勤实体合并组建新的后勤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是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承担后勤服务运行保障职能。(校办字〔2016〕13号)
2017年4月18日,2017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对尼泊尔研究中心运行体制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非实体性研究机构变为半实体性研究机构,由原挂靠国际交流学院变为隶属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为教育部备案的国别研究中心。
2017年5月31日,根据工作需要,并报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学校决定:设立统战部;校园规划处和后勤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中心更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学科建设与人才引进办公室;就业工作处更名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办字[2017]28号)
2017年6月22日,为了深入推进我校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无行政化机构设置模式,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校园服务中心。校园服务中心性质为无行政级别的后勤服务实体,主要承担公寓教室管理、供水、供电、供暖、房产维修、绿化环卫、车辆运行保障、幼儿园、浴池、超市、邮政收发服务、农林、农牧基地开发、校园及周边营业网点招租及经营管理、师生就餐及食品安全服务的保障工作。校园服务中心设党总支书记1人,由校党委研究任命;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由校党委研究、校长聘任。(校办字〔2017〕38号)
2017年9月20日,根据工作需要,并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学校决定:人文学院更名为文化与传播学院。(校办字〔2017〕49号)
2019年3月1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经贸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与教务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等。(冀经贸党[2019]17号)
2019年5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并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学校决定成立三个正处级科研机构:社会治理研究所,处级干部1正2副;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处级干部1正2副;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室,处级干部1正2副。(冀经贸办[2019]13号)
2019年10月16日,根据工作需要,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学校决定:学科建设与人才引进办公室更名为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更名为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设立后勤服务中心,与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合署办公。(冀经贸人[2019]17号)
2020年8月28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研究决定:《经济与管理》杂志社更名为《经济与管理》编辑部。(冀经贸人〔202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