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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归档文件材料书写规定​
2023-11-24 14:37  

河北经贸大学归档文件材料书写规定

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公文有关标准,将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载体使用及书写要求规定如下:

一、文件材料载体使用要求

(一)各类归档文件材料载体原则上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二)纸质归档文件材料参照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的规格:A4型纸(210mm×297mm);图纸的纸质材料和规格按行业规范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声像类各种载体档案材料,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照片、胶片等,应图像清晰、音质优良、无失真、无粘连、无磁化现象,并配有与声像材料相对应的文字说明。

(四)本、硕、继续教育学生登记表、学籍表、成绩表、学位评定书等个人信息表必须粘贴照片(照片背面备注姓名),粘贴照片不得使用双面胶。

二、文件材料的书写要求

(一)各类归档文件材料书写要内容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严禁出现错别字及不规范的简化字。

(二)草拟、缮印公文,或是填写报表、签字批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或碳素、蓝黑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等,特殊情况下以这种书写方式产生的文件材料要进行复制。

(三)需要归档的传真电报和其他传真件,归档时必须附有复印件。

(四)重要归档文件材料的公章用印要使用印泥或原子印油。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起草、修改、签批时,留足左侧装订位置(左边距不少于25mm,其他边距不少于15mm)。

三、监督检查

各归档部门应加强对文件材料的拟写、打印、签批及立卷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文件材料,学校档案馆(室)将予以退回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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